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
写读书笔记是一种自学方法,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掌握知识。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
终于囫囵吞枣的读完了《狼图腾》,掩卷长思,被书中蒙古狼的聪明智慧所折服,油然而生敬意。
主人公把我带到了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蹋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就是这种环境才有了“人与狼共舞”的壮美之音。
人们敬畏狼。人死后尸体放到天-葬厂,让狼吃掉,灵魂才能升-天。才能去见腾格里(天堂)。然而人们又与狼搏斗。为了生存。就在这打打杀杀中凸现了狼的智慧和人的勇猛。狼的智慧过人,它们为了猎取食物能做出详细、周密的部署,而且绝对服从头狼的指挥。有着很好的团队精神。如,一夜之间羊圈里的羊全都被狼咬死。人们惊诧了。围墙很高。狼是爬不进来的。难道“飞狼”来了。人们惊呆了!其实。狼为了吃到羊,狼竟一个踩着一个作成“狼梯”一个一个蹬着它跳进羊圈。回来时亦如此,为了让最后一只狼能回来,它们把死羊摞高,让它跳出来。聪明的狼从不贪心,猎物时只吃个半饱。为了让自己能够很快的逃生。狼被猎人的夹子夹住腿,他会自己咬掉腿。逃跑。宁愿站着死,不做别人的俘虏……
文中狼群与黄羊群的搏斗,与马群的搏斗,惊心动魄,气势磅礴。狼的围歼战、持久战、突击战不亚于人类。作者甚至怀疑人的战略、战术是从狼身上学来的。
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狼斗的洪流中,草原狼被无情的人们杀绝了。草原的老人痛心的预言:没有了狼就没有了草原,没有了草原就没有了草原人的命根。狼的存在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没有了平衡草原就会退化。30年后,作者从返故地。看到是另一番景象。草原减少,逐渐沙化。狼洞口也结满蜘蛛网。已没有了策马驰骋蓝天下的潇洒。人们在有了美好生活的同时,失去了美丽的大自然。
30年前的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就让他永远留在书中吧。留在读者的自由想象里吧!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2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了聪明、正义、勇敢的主人公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乔埃、贝琪等的冒险经历。他们是一群对世界充满好奇并勇于探索的孩子,智慧让他们在危险时化险为夷,并以他们孩童的“特立独行”带给人们惊喜和反思。这本书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进行了讽刺。
汤姆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正直、勇敢、富有正义感。比如,一天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喝酒鬼波特三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乔把大夫杀了,并把,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被吓坏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是善良的汤姆在很长时间内良心一直饱受折磨。在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终于克服了恐惧,勇敢的说出了,。
由此可见,并不是逃课、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都是坏孩子。他们身上也许有很多“好孩子”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有自己的特点,自己发亮的那一面,可是大人们总是单纯的把学习好、听话的孩子认为成“好孩子”。可是学习成绩不能代表一切,一个人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试想一下,如果看到谋杀案,的不是汤姆而是“好孩子”席德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呢?,很有可能就被掩盖了,席德可能会因为害怕而掩盖争相,让波特成为,凶手的替罪羊。
汤姆还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孩子。当他和贝琪被困在山洞里时,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迷宫中的汤姆不断鼓励着贝琪,让她鼓起勇气,振作起来,不断安慰她。充满智慧的汤姆找到了水源,利用风筝线探路。尽管饥饿和死亡的预感让他悲痛万分,但是他却始终努力在贝琪面前装出信心十足的样子,让同样饥饿、干渴的贝琪充满希望,自己在昏暗的山洞里,去寻找出路。
好人终会有好报。正义、勇敢的汤姆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宝藏,成为了大富翁,不管走到哪,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欢迎。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4
吵闹村的孩子,六个孩子,却带给我们了那样多的欢乐,但是,让我感触最为深的,还是那永远不可磨灭的童真。
吵闹村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村庄,里面只住着三户人家,六个孩子。但这里又是一个充满快乐的地方,生活在这里的孩子十分幸福,因为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在学校,有温和的老师、友善的同学、宽松的环境;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所给予的极大的关爱和自由。他们这些孩子可以无忧无虑的游戏,肆无忌惮地吵闹。这些孩子很富有同情心、心地善良。那天,女教师生病了,这一帮热心的孩子们为女教师煮牛肉汤、生起炉子、沏茶、打扫房间,把屋子弄得干干净净,使平时严厉的女教师非常感动。
不过孩子们的记性可不太好,安娜和丽莎帮三个妈妈和爷爷买东西,一口咬定一件东西也不会落下,可是呢,结果却让人笑掉大牙——她们忘记了要买甲级的X伦香肠、糖、樟脑油、和发酵粉。最后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几次才把需要的东西买齐。
他们都是那么可爱,那么讨人喜欢,像天使一般。我也真想变成林格伦夫人笔下的一个像吵闹村的孩子那样无忧无虑、整天开开心心的小姑娘。因为,那里充满了童真充满了善良,充满了闪亮的星光。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5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背影》,它的作者是朱自清。
这一本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背影,第二部分是三家书店,第三部分是你我,第四部分是独白,收录了朱自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杰作和诗歌名篇。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背影》,那是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
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父亲还不放心儿子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亲自去买橘子。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花中。
我读后被这情景深深感动,它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关心,表现了人间真挚的父子之情,朱自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在这极其平常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父母之爱是伟大无私的,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每一天都对我无微不致的照顾和关心。记得有一次冬天,外面下着大雪,我发高烧了,这可就急坏了爸爸和妈妈,他们急忙送我到医院,因下雪打不到车,没办法爸爸只好骑自行车,妈妈抱着我坐在自行车左边的后座上,由于雪大路面太滑,爸爸一不小心连人带车的倒向右侧,可是妈妈抱着我的手丝毫没有松开,直挺挺的后背着地摔倒在地上,把后脑勺都擦破了,妈妈摔倒前明明可以伸出手撑住,不至于摔成这样,但为了我没有伸手撑一下,而我却躺着妈妈怀中安然无恙。到了医院直奔急症室,而她却没有自己先看。我看病回到完家,妈妈不顾自己
疼痛,日日夜夜都守候在我身旁拿药拿水的,还给我烧粥,喂给我吃。这就是父母无私的爱,每个父母都是这样,朱自清的父母也不例外,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任何回报。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6
《巴黎圣母院》乃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作品,此书描写了世纪,法国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达了雨果人道主义的思想。
本书塑造了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伴在她身边的一只小羊也聪明绝顶,并给予无限遐想,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身体虽有很多残疾,奇丑无比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却拥有着一颗美丽纯洁,不掺一丝杂质的心灵,他守护珍宝似地守护着爱斯梅拉达,爱她甚至爱过了自己,但是在社会偏见与邪恶势力的面前,只得选择了殉葬的爱情。副教授弗罗洛为了想得到爱斯梅拉达,用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利威逼爱斯梅拉达嫁给他。夏托佩尔弗比斯队长虽徒有华表,但是内心似一包烂瓤一般,他也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幼稚痴情的爱斯梅拉达。格朗吉沃这个苟且偷生的&39;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一切。
人性是多样的,我们可不要做一个像弗比斯有着肮脏心灵的人,我们应该像卡西莫多一样,有着一颗纯美心灵,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7
雾散,也散缺了迷茫,梦醒,也唤醒了酣睡的神伤,在这本深邃美丽的笔记里,我看到的不止是忧伤那么简单。——题记
连妈妈也不知道是何时,她和朝夕相处的飞飞不再是紧紧缠绕在一起的了。十七岁的少年,儿童脸颊那种圆鼓鼓的可爱已经被刀削似的线条取代,他不再是那个依偎在妈妈怀中殷勤探问的孩子了。面对这样的情景,妈妈只能苦涩一笑,鬓角已经斑白的她,又如何能忆起眼前少年时水清见底的欢快眼睛呢?
涉过浓密的江离,粼粼的小溪里,那只睡着的白天鹅,让妈妈泫然欲泣地跪在丛中拍摄。妈妈难以想象的是,长成少年的飞飞竟风轻云淡地说了一句:“小孩!”
妈妈的心颤抖了一下,原来,时间真的不可追。
安安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妈妈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的拥抱,妈妈才察觉自己的头只能贴到安安的胸口,像是抱住了一只长颈鹿的腿。
安安在长长的列队里,等候护照检查,妈妈就像小时候一样,泛着微黄的眸子跟着安安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直到和从前一样,把他完整地装到瞳中。
这时,妈妈想起了一段让她难以忘却的故事:
在金盏菊畔,安安把背对着妈妈的身子转了过来,紧紧抱着妈妈,呕心沥血地哭喊着:“妈妈——安安,也要和妈妈在一起!”
故事在妈妈的脑海里重新播放了一次。妈妈微笑着,等候,等候安安在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过了很久,安安没有,一次也没有。
妈妈顿时明白了,她眼睛里的孩子,安安已经逃走了,她所痴恋的,不过是那些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的美好。妈妈默默地站着,如今,她能做的,只是放手罢了。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这句话是这样简单明了,令人不禁掩卷深思。回首彼岸,纵然发现光景不在绵长,父母就似那等待孩子回目一瞥的母亲。一切只因前世今生的缘,他们所茫然的,所渴望的,只是子女的珍惜吧。
“来一斤母爱”是现代子女共同的误区,也许再一次回眸,你和你的父母已经成为生生的两端,彼此,永远站成了岸。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8
派克先生的《少有人走的路》是一本心理学的著作,但是全文读来却不难懂,生动的言辞仿佛利剑刺进心灵的深处,让读者于迷茫的黑暗中豁然开朗。全文对于自律,爱与自由宗教都阐述了作者的理解与深层次的解读,那是一种人性的张力,作者的灵魂仿佛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一种生命对于人性的呼唤。
人的痛苦在于人的拒绝,人不懂得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去看待世界或是周遭的人与事物,总是徘徊在拒绝的边缘。就像是现在的那些网络红人,他们并不甘于生命赋予的平凡,追求另一种另类的突破,可是结果呢,时光流逝,又有多少人能依稀记得他们那粗陋的脸庞轮廓。只因他们拒绝生命的平凡,拒绝成熟,拒绝人该一种人生态度,他们拒绝的其实只是他们的心灵的一种成长。这也是一种自律能力的缺失,一种对于人性清晰认识的状态。
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状态,他们又怎么会认识到究竟何为爱呢,爱是充实与空虚的孩子,爱是错综复杂,包含着生命的渴求与人生意义的硕果。爱有很多种,亲情也罢,爱情又如何,爱是心灵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没有爱的升华,又哪里得到生命的真谛呢。人活于世,只有坠入情网,才会真正体会到自己在社会的价值与肩负的责任感,只有爱的越深,这种责任感才会越发的明显与深沉。没有经历过爱的人,心灵永远会保有一份天真与幼稚,突破不了那层迷惘而走向真正的成熟与独立。
而在种种人性的探索的过程中,我们都应保有一份怀疑的态度,
并不是只有在科学研究上我们才需要怀疑,我们也要时常怀疑一下自己,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从而重新定位自我的生命价值与意义,不让自己的存在只是流于一种教条主义,傀儡的活着,人之所以需要生活而不是生存,在于人的思想与生命的非凡。
所以看看吧,心智成熟有多么难,让心灵成长有多么难,我们如何才能勉力克服自身的种种局限?或许我们会排斥宗教,或许我们会认为科学深奥难懂,或许我们会认为艺术过于高雅我们无法涉及,再加上由于现在分工极细的因素,我们往往只局限于自己的行业中,似乎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们往往安居狭小的心灵一隅而自娱——到很难进入须臾纳芥子的境界;事实上“对于别人教给我们的一切,包括通常的文化观念以及一切陈规旧习,采取冷静和怀疑的态度,才是使心智成熟不可或缺的元素”,而怀疑、自省、反思、进取、追求,的确是那么难。
少有人走的路,希望我们能走过去,走的坚持,走的无畏吧!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9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著作,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著名作家罗曼罗兰以前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著作。著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著作,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泌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资料。别人说:“课本上的资料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资料相比,则显得原文嗦复杂,资料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资料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0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它的主题思想是:通过格列佛游记在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勒皮他和慧骃国的种种奇遇,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评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因为早在18世纪早期,秩序更迭,工商繁荣,物欲张扬,政界腐朽,党争激烈以及对外扩张等共同构成了英国生活的主旋律,所以斯威夫特就敏锐抓住了时代特点和弊病,痛下针砭,写下这部游记。
《格列佛游记》不但又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斯威夫特的艺术技巧也有许多的地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的英国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英国的现实才能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斯威夫特的幻想和现实是和谐统一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马国的遭遇各不相同,但都安排得合情合理,毫无破绽。他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绘声绘色,使作品具有艺术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具有巨大感染力,从而使讽刺达到高端的效果。
其中格列佛在慧骃国的经历令我十分深刻,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富有理性,公正而诚实的马,供马驱使的耶胡却是一群丑陋的畜类。它们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特别喜欢在田间找一种石头,为了争石头,它们就搏斗起来,甚至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它们也有自己的头目,头目还有宠臣,这些宠臣被主子抛弃以后会受到全族类的侮辱。从耶胡的种种特性来看,当时社会罪恶者诸如贪财好斗都集中在耶胡的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英国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1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
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2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欢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小时候牛虻和琼玛一齐学过的,这也是牛虻最终的笔迹,写完这首诗后牛虻被带到了刑场,在无数次的枪声后,他倒下了……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
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以往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较,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可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终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感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可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
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须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必须会后悔自我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梦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感情的绝唱!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3
读着《复活》,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震撼,不仅是为了男女主人公,特别是男主人公灵魂回归的可歌可泣,更是因为自己内心与之产生的共鸣。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一次彻彻底底的复活。
在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时常活跃着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生命、真正的自我,他只追求既能成为自己,同时也能成为别人幸福的那种幸福;一个是健康、精力充沛、肉体的自我,它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幸福,而且为个人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两者不断做着殊死的较量,谁赢就能支配他的一切行为。一次斗争,便是一次反省,一次醒悟的可能。但两者的竞争常常是不公平的。
相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考虑追求轻松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是几乎总是同他作对;相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考虑精神的自我,而只考虑肉体的自我。此外,相信自己,他往往总会遭到别人的指责--相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这样看来,相信自己比相信别人要难得多。精神的自我要战胜肉体的自我,往往要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在生活中,我也常常会遇到两难的选择:目睹无视红灯川流的人群,我在犹豫;看到窗外点点的垃圾,手握废纸的我在犹豫;面对路中央可能造成的意外,我在犹豫……然而,这些本无需犹豫的犹豫,却在刹那间被肉体的自我所操控。他说:'别人都这么干,何必太认真呢?'或是'其他人都不干,你又何必出这个风头,让人笑话呢。'他胜利了。不止一次的胜利了。让我过后时而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凭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是惧于他人的眼神,这眼神有时甚至是自己凭空想象的,可悲!或许平时表现得默默无闻,老实沉稳的我,在别人眼中能称得上好人。但作为我,可从来不敢这么想,我只敢说,我不是坏人而已,离好人远着呢!
聂赫留朵夫精神的自我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后,他总要为自己定下一些行为准则,并决定要遵循到底;记日记,开始新生活,希望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改变--他对自己说,这叫做翻开新的一页。然而,每一次他都被城市的诱惑所降伏,不知不觉地再次堕落,而且往往比以前显得更深。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总是在一段堕落的生活中突然有所觉悟,认为不该一直这样沉沦下去,一定要摒弃过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豪言壮语,信誓旦旦,何其壮观!可到头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堕落,不求上进。
恶劣的行为是没有过,可是却有过比恶劣行为更恶劣的东西,有过能产生所有恶劣东西的思想。恶劣的行为可以不再重犯,可以进行忏悔,而恶劣的思想却只能不断滋生恶劣的行为,一种恶劣的行为不过是在为其他恶劣行为蹚路;恶劣的思想却有使人难以抑制的走上这条路。'我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才能将一个人带上成功的一面。
聂赫留朵夫是幸运的。他在一次庭审上遇到了那个他曾深爱的姑娘--喀秋莎。她的出现震撼着他的心灵。在一次次痛苦的斗争中,一个自由精神的人,一个真实的强大的永恒的精神的人,在聂赫留朵夫身上苏醒了,他不能不相信他。无论他实际的样子和希望的样子之间的差距多大,对一个已经苏醒的精神的人来说,一切都有可能。
聂赫留朵夫开始慢慢地复活了。以前他需要费尽心思,才能想出该做什么,而想出的事情总围绕着他一个人--他自己;不过尽管生活的全部兴趣当时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所有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但如今所有的这些事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这些事情变得也具有吸引力,所以这些事情也就多得不可胜数,不仅如此,以前聂赫留朵夫班子及时的时候,往往总是感到烦恼和怨恨;现在办别人的事,大多让他感到愉快。
当然,为别人做事获得的乐趣远比之为自己要多得多,因为在这其中有密切的合作,真诚的鼓励,赞赏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分享的快乐,你的价值也在帮助他人时得到肯定,这是我们做一件事时获得最大的满足。
聂赫留朵夫为喀秋莎积极奔走。在奔走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些人:失去土地的劳苦农民、作威作福的狱吏,从低到高各级ZF部门各色的人物,都让他对自己的国家,所处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思索。他看到了人们永不休止地欺骗自己和相互欺骗,折磨自己和相互折磨,他们猥琐贪婪地玩弄着自己发明的那套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把戏。他认清了这个社会,看到社会丑陋黑暗的一面。他将不再只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只为喀秋莎一人而奔走,他将为整个社会谋求一些未曾有的东西。这如小说最后说的:'从这一夜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不仅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遇到的一切对他来说已经具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
聂赫留朵夫的复活源于一次意外相见对他内心造成的震撼,能使他不断反省自己,剖析自己,从而走上一条相反的人生之路。而我们的'复活'仅仅是缺少这样一次意外吗?不是,肯定不是,我们缺少的最重要的是敢于复活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不可能驱使我们与自身的惰性作长期的斗争。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敢于突破自己,敢于让自己不断地复活。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4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高中生看的读书笔记篇15
初读《文化苦旅》感觉没有什么兴趣,我本就是不喜欢散文的,在作业之下,不得不粗略地将它看完。
近几星期,语文老师给班中每一个同学又发了一本从校图书馆借来的《文化苦旅》,作为阅读课上翻阅之用,这才仔细地阅读。
没想到,初读了几页,就被吸引在其中,它和我之前读过的散文书完全不同,它逻辑严密,有思想,有内容,不空洞,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朴实的文字。每一个章节并不只是一篇散文,而是一篇篇引人入胜的小故事,带你重游作者小时的家乡,带你重返清未的莫高窟,带你重回富裕的宋朝,带你重回0那个艰苦的岁月。
我孤陋寡闻,在读此书之前,并不知道余秋雨何许人也,借着这本书也让我对他有了一个粗略的认识。
在我看来,他首先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而后,他又是一个思想深刻的哲学家。
他在《文化苦旅》这本书中,以深刻的文字,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唤醒中民族的意识和民族情感。
今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莫过于王圆箓在莫高窟的所作所为,他的那些丑陋行为让人恶心得发指,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小国民的无知和愚味,但世人均骂王圆箓,却少有人注意到另一个人——翻译蒋孝琬,他才是一切事情成功的原因,没有他,王圆箓与斯坦因就无法交流,从而斯坦因也无法取走那么多珍贵的经卷。
让我们来看一看他的经为,蒋孝琬谈判的结果,居然只花四块就解决问题,斯坦因立即赞扬他,说这是一场中英外交谈判的胜利,蒋孝琬一听,十分得意,我对他的形为已经无语,我真想知道,连父母之国都不尊重爱护的一个人,名字中还有一个孝字。引用余秋雨先生的原文“我对他的行为十分厌恶,因为他应该知道,所谓的中英外交谈判意味着什么,我并不奢望在他心底会对当时已经极其可怜的父母之邦产生一点小惭愧,我只想,这种桥梁式的人物如果把一方的河岸扒塌了,他们以后还能干什么。”
余秋雨先生在《文化苦旅》的自序中写道:“报纸上说我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所以,《文化苦旅》不仅是一部散文集,也是从作者身上到历史之上的印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