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笔记100字
写读书笔记,是加强思维能力的一种有效的辅助手段,也是加深理解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怎样才能写好围城读书笔记100字?这里给大家提供围城读书笔记100字,方便大家学习。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1
首先,我要说,这部书并不是一部具有时代局限性的作品。
书中方鸿渐是当时众多赴欧洲留学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份子,应当说有必须的代表性,可是,他又不一样于其他人。他代表了那些抱着“游学”心态来到欧洲,只等弄到学位后学成归国,享受留学生的地位和待遇的一部分人。可是,到底他也只是个成不了大事的假知识分子。那些混到学位的人转而对自我的“游学”经历如数家珍,回国后便大加宣扬,闻讯者无不赞扬其学业有成,同时他们又凭空增加了无数的仰慕者,于是春风得意,准备充分施展自我的才能。和那些人不一样,方鸿渐对自我买到文凭并不以为然,每每有人提到他的文凭和博士学位,他总是感到心虚和惭愧,与前者相比,他还算有一点良心。其实,最初在买文凭之前,他也经历了一番思想斗争,直到为自我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此后,他也始终不能摆脱假文凭带来的困扰,这在之后成为了他取得成功的绊脚石。来到三闾大学,方鸿渐害怕被揭穿,同时心中又有那么一点良心发现,不敢拿出文凭,只能勉强当个副教授,还要看校长的脸色、受同事的鄙视;而恰巧,他发现与他同毕业于克莱登大学的“校友”韩学愈却荣任系主任,并且这主任的位置正是凭借着他一向没有发掘到的“母校”的名气。这更让方鸿渐陷入后悔
与自责的矛盾之中。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造假事件却也屡见不鲜。继“假奶粉”、“假药”事件后,又闻“文学作品抄袭”、“影视作品抄袭”…,在国际上也有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的“黄禹锡论文造假案”。社会上造假且若无其事地把它发扬光大的韩学愈式的人越来越多,以致社会上公平竞争的气氛被破坏殆尽。我们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办证的广告始终无法根除,一方面是由于办证人的“执着”,而另一方面这些广告也受着供求关系的影响,如果没有有这方面需求的人,那么那些靠办证为生的人自然也就无法生存下去。
毋庸赘言,想要根除社会上的造假之风,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当然,也许有些受到感化的造假者会变得像方鸿渐一样,虽深怀造假技艺,却不再滥用,甚至转而向人们揭露造假内幕。可是,我们的社会既不需要韩学愈式的人,也不需要方鸿渐式的人,我们需要的是高素质、有道德的人一齐将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竞争与机遇并存的平等公平的社会。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2
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3
前几天忽然有幸读到一本书—钱老的《围城》。书的结尾,看到方和孙大吵了一架后,孙和女佣回了自己家,方离家出走,故事嘎然而止—一个让人来不及反应的悲剧结尾。结尾印证了书的主题,两个人貌似走出了婚姻的围城!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对围城这个词的理解就是局限在婚姻里面,读完以后,发觉钱老想表达的围城的概念,并不仅仅局限在婚姻,也包括原生家庭、事业、人际关系、爱情,和自己心里的围城。
主人翁方鸿渐从国外回来,一路遇到许多人,旅伴、单位的同事、朋友的朋友、家里的亲戚、唐小姐;我发现方有一个特点:总是在逃避,逃避和家人的沟通,和亲戚的沟通,和同事的沟通,和唐小姐的沟通,和妻子的沟通!幸运的还有一个谈得来的朋友—赵辛楣。
方就像一个刺猬,总是扎到别人,所以走到哪里都不太受欢迎,自己呢,又感觉很委屈,无奈!仿佛他才是被刺的一方;他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无人诉说,也无人理解。一个外人眼中的知识分子,一个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父亲都觉得没出息的儿子!一个妻子口中的失败者。
他到底错在哪里了?
窃以为,方的骨子里有种知识分子的高傲,但缺少了世间的俗气,他终究无法习惯生活的烟火气,把自己孤立于这个世俗之外;短暂得走出人际关系的围城,走出婚姻的围城,早晚还是要融入各种围城之中,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当你跌入谷底,你得学会与蝼蚁为伴,当你步入青云,也要习惯云上的规则。这是一个人一生的修炼!
致敬钱老,为我们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4
其实这本书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没什么意思,甚至不想继续读了,无非就是讲一个没什么能力的留学生回国后的恋爱故事,拖拖沓沓想起来就看一会,想着既然开始读了勉强也要把他读完,就硬着头皮读下来了,?读到最后哭了,这本书的核心大概也在最后吧。
方和孙的婚姻,是一个错误的结合,草率与失误,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两个人的家庭也相差甚大,诸多原因都是造成两人婚后生活各种矛盾的缘由。
婚后大部分讲的就是吵架,各种不和,没有点点幸福,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义,感情也一点一点消散到最后破裂。
看评论其实各说各有理,有人说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有人说只要是两个互不讨厌的人就能凑合,至少我现年龄段的得观念是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只是我不知道是对是错。
有人说婚姻最大的不幸就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也是两个互相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前者是依据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论多喜欢的人结了婚之后都会变,婚前婚后并不是同一人。后者则是依据一生一次的婚姻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种遗憾。我坚持后者。
还有我觉得女孩子找男朋友一定要找有上进心的,一个懦弱无能不求上进的男人是不值得托付的,从方身上就能看得出,什么事都想依靠别人,家里关系依靠孙,找工作依靠朋友,自己没出息还看不得方比自己有能力,没能力还脾气不好,讨不得孙家里人欢心,在孙的家里被看不起。
方与孙婚后有过一段讲的是方和自己年轻时最喜欢的女孩唐晓芙的内容,虽然是一段带过但也体现了挺深的道理,方说结了婚在去看看以前的自己,看看以前喜欢的人,什么也算不上,虽然在当时轰轰烈烈,但是现在想起来似乎都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人活的久了经历的事情多了,就能看淡和放下一些曾经觉得不能释怀的事,所以现在觉得过不去的事,试着不要去太计较,因为早晚都会释怀。
最后的前言是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写的,有一段话深受感触,不知道怎么形容,羡慕,两个人互为知音,互相懂对方,一定要是两个互相欣赏势均力敌的人才能一直舒服的在一起,一段话说的是杨绛读完一段围城文稿,钱钟书等着她给评论,两人相视一笑,便了然于心,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内心所想,我真的不知道有多羡慕,理解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吧,泪目。
希望自己快点等到那个真正对的人。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5
我喜欢读《围城》是因为在钱钟书老先生的笔下淋漓尽致地人们在围城下内心的欲望与挣扎,我们不断地追求以及追求到成功后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其间交织着我们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着与动摇。别说你没有这样的挣扎,只要活着,我们都有七情六欲和理智煎熬。
虽说《围城》中引用了英国的一句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其实《围城》只是以婚姻为引,牵扯出人生万事的茫然。更好的理解是法国人类似的说法,“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
身边不乏大龄单身女孩,他们无比羡慕结婚生子,几乎每天都在相亲,看多了反而麻木了,已经找不到一见钟情的感觉。每次聊天,我都会说干嘛那么着急把自己嫁出去呢?等待一个爱你的人,等待那份心跳的喜悦。等待或许漫长,但在这个属于自己的时间里我们才能自由,才能始终如一地爱自己,因为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你的爱就不能完全属于自己。
光鲜的外表,多彩的生活总会让人羡慕,于是我们不断地努力,终于有一天梦想成真的时候又发现原来不过如此。其实最精彩的体验都是在追求的过程中,如同男人追求女人,当他了解并获得女人全部的时候,女人就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让男人义无反顾地追求。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很骨感。围城是人们在心中自己筑成的,快乐与不快乐皆在于翻越城墙之上。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6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7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本书也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期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书中,人们明白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明白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我的公道一样。熟不明白,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这也是被围之城。而书中的男主角方鸿渐正是这样一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被围之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应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不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坚持一点做人的尊严,
可是我们明白,乱世是英雄或枭雄的天下,懦弱者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又于世无补的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方鸿渐的杯具是现代社会人性异化的结果和比较。“围城人”跟我们一样,作为普通人徒劳于找寻解脱或依附。
“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似乎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厉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梦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熟悉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期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那样的“城”也许不再被“围”了吧。
你是否觉得围城给你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考、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终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围之城何时才能结束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8
早就晓得《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无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便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懂得《围城》,晓得有这么一本书,晓得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年老保举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患了。不知其时是由于何缘故原由居然未读。如今想来真是惋惜啊!说到钱钟书,我感到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由于我不停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杂。如今想起来感到其时是何等的稚子和蒙昧,一名是现代闻名的学者,作家,而一名是导弹之父,闻名科学家。
我一贯不太爱好读长篇小说,这大概跟我的脾气无干系,总感到太长了,没耐烦看上来,日常平凡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能够与我常常爱好写些器械无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境杂文了。我想当初,假如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其时我的'作文修为能够更高一些。我不停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寒假,正好妈妈带了本《围城》,我余暇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吻读完了。实在上彀的时刻,曾看过《围城》,其时也只是在上彀时断断续续读过,不外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何,后来就没有读上来,以是直到这个寒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只管曩昔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寒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9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围城读书笔记100字篇10
看论坛上掐架,说的是鲁迅,王小波,钱钟书,架掐得没个所以然,自然最后又可以被人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无聊老话总结过。但是发现有人为鲁迅,王小波反驳,对于钱钟书说的却甚少,许是《围城》很多人看过,但若被人奉上一句不足够伟大,却也让人无话可说,而其他的东西如管锥之类,看得人比较少,真的有人出来挑三捡四,到也无从反驳。不过我自己是比较喜欢《围城》这本书,不是最喜欢,也足够写上两句,想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围城》的理由,和读到过的别人的感观却不大相同,于是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迟到了十几年的读书笔记。
很久很久以前,我那时候还读琼瑶小说,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秋歌》,里面有一段,我至今一直记得很清楚,一个富家男孩爱上了穷人家的女孩(这真是老掉牙的故事),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到他常去的一家餐厅去吃饭,然后就碰到了自己的姐姐和姐夫,姐姐和姐夫不知道女孩背景,很随意的打招呼,言语间对自己弟弟的女朋友,到也没什么怠慢之处,但是这个女孩立刻感觉浑身不自在,因为她观察到姐夫手里一直在玩一把高级跑车的车钥匙,那种漫不经心的随意姿态刺激了女孩,于是她回去和男孩就说我们不适合分手云云,后面的当然是琼瑶的大哭大闹的那一套,这里就可以不讲了,不过这是我人生我第一次意识到出身这种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对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的微妙的刺激。当时的我,满心为女孩倔强自尊的姿态而着迷,直到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懂得,她的反应实在是有些过度了,却不能说是她的错,有时候很多观念上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的是非,只是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里,所以没有对错,只有隔膜。
萨特说,存在决定意识,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有时候这身外之物给人的一生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流淌在一个人的血液里,怎么也撇不清的,就像穷人,暴发户,和天生的富家子弟对待金钱势力的态度绝对不会一样,虽然穷人并非天生就该受鄙视,但是从个人角度而言,我往往会喜欢后者更多一些,我发现这些孩子心思总是要更单纯一些,因为他们在成长的岁月中,不需要练就很深的心机去抢夺生存资源。
这也是我所以喜欢钱钟书了,其实知识也和钱财一样同样是身外之物,有趣的是,他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家学渊源的子弟身上所带有的那种纯粹干净的读书人的气质,就像贵族气质一样,不是猛读几本书就能够练就的,钱钟书抖落学识的姿态就像有钱人家的孩子玩车钥匙的姿态一样,有一种满不在乎的气质,随便抖抖,却也不是为了炫耀,因为没有人会很在乎的炫耀他从小浸淫的空气,那是只有暴发户才做得出来的事情,但就是这种满不在乎,也已经足够人诟病的了,特别是那种要靠很用功,很努力去读书,才能抬高自己一点点,才能抖落出来一点点东西的人,那些要靠读书,要靠抖落学识来赢得别人尊重的人,那些把读书当成很实用的比赛的工具的人,对他们来说,钱钟书这个老头,简直是可恶死了。所以就算不能在学识上批判他,就要尽可能的在其他方面批判他好了。
我偷偷的把这种人,叫做知识暴发户,其实这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种读书的心态,而这种读书的心态,在现在我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很多人的.心里或多或少都是有的。他们并不是坏人,他们甚至是可爱的人,有的是我的朋友,有的把读书这件事看得很重要,当然,是很重要的和人较量的工具。于是我就看着读书这么自我私密的事情,这么有趣的事情,有时候就成了论坛里互相贬低的由头,贬低得彼此又都无趣之极,成了肉博,若是碰到死磕的打法的,就互相背了大箩的书本,引经据典的一本一本朝对方的脑袋砸过去,若是碰到个剑走偏锋的打法的,除了读过点书还赚了点钱的,也出不了什么精彩来,无非就是卖狠卖得更厉害些,和穷酸书生比有钱,和有钱的比比读书罢了。总之就是要赢嘛,赢的是什么,也没个人知道。
这都什么和什么呢?我看得无聊,反倒想起围城里的一群书生来,在国破家亡的日子里尚且还能保持优雅,当初觉得他们都很复杂,现在从头看来,和现实的读书人来对比,方鸿建也好,杜辛眉也好,其实都是很单纯善良的读书人,也就是钱钟书这样的人写得出这样的一群人来,他虽然嘲讽,却并无心机,其实这和他自己的主人公一样,可能是有趣而无用的,但在今天,就连这有趣,也成了一种奢侈品了。这种骨子里流淌着读书人的血液的优雅风度,经了一个49年,再经一次十年,对于这片土地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品,中国没有贵族,甚至也没有精神贵族。钱钟书的风度,虽然不似海明威那种硬汉式的压力下的风度,却也别有一番中国式的举重若轻,谁若说这优雅很容易,去看看现在报纸上的论战满篇你死我活的政治调调,去看看论坛里动不动就问候老母的掐架,甚至看看别人在给他压力的时候他自己的反应,他就知道,优雅二字,是何其难得了。
恶狠狠的读书,我有时候看到我身边带着痛苦的表情,读着好多艰深的大部头的书的朋友,就会想到这个词,其实爱读书的人会一不小心就成了知识暴发户,所以有钱钟书这样的人戳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你会知道,你可以和人比掉书袋,可以和人比赛引经据典,比这些外在的东西,但是,一个读书人骨子里的干净和纯粹,那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和无所谓的态度,却不是一个心怀杂念的人能够比得了的。知道比不了,就可以放弃比较的心,炫耀的心了。就可以把读书这件事,放得低些,再低些,低到功利心都无趣了,褪去了,再看看自己还能不能读得下书,那时候,读书就反倒变成了快乐的事情了。而这个世界的很多快乐都是这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