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你积累大量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经验和知识可以成为你日后学习和工作的宝贵财富。写好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要注意什么?小编给大家分享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2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3
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4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5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级》,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我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十分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样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终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细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必须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
我津津有味的读了这个连续集的故事,知道了福尔摩斯其实是个侦探家,他(福尔摩斯)的计划一般能够顺利进行、一帆风顺。但是他(福尔摩斯)的计划偶而也会败在别人的手里,他有三次败在男人的手里,一次败在一个女人的手里。福尔摩斯很厉害,他是一个鼎鼎大名的侦探家,他会推算,而且推算得很准,因为他每次一推算就会使人大吃一惊,不知道他是怎么推算出来的,而他每次都会给人解释为什么是这样,所以大家听完以后也会认为很有道理。别人让他破案,他几乎都能看出破绽。而且凡是他布置得计划,每次都会干得既干净利落又漂亮,都不会让别人有一点疑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长大也想当一名和福尔摩斯一样厉害的侦探家。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7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0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8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建立在逻辑推理之上的侦探小说,作者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或是设置悬念,使故事充满了曲折离奇的个性,引人入胜。
在福尔摩斯的经历中,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始终吸引着读者,令人感到几乎每一个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而随着案情的推移,又会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出人意料的感觉总是伴随着每一位读者。这便是悬念和伏笔的功劳。
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破绽,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脉络时,思绪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真相的大门豁然开启。
掩卷深思,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缺少的不正是这种持之以恒、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身的`遗憾…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正因如此,当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河死去时,竟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杂志,福尔摩斯的人物魅力可见一斑。
好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就介绍到这里,相信我,它特别好看,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的品读它,和我一起畅谈大侦探的魅力!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0
他那异于常人的观察能力早就令我敬佩不已,他那双眼睛,仿佛能够收容整个世界,不会错过一点细节;在他的脑中,究竟还藏有多少我们不知道不理解的知识?
他也是那么勇敢,在困难面前不但不会退缩,还能够迎刃而上用他灵敏的大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在我们心中,他是个几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尔的笔下他是个破案无数的名侦探。
仿佛他无时无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脑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在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华生是一位医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我读到这一幕时的惊讶的表情,我在心中问着我自己,这是人吗?不过这应该只是一个小说人物而已,这作者也太夸张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他不仅仅只是一个笔下的人物。他是位侦探,一位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
他从小就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会因为就读贵族学校而如贵族般风流,他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偶尔还去练习击剑和拳击。在他19岁时便侦破了许多案件,这使我十分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远,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也会成为十九岁的少年,但那个19岁的我们或许正平凡地在大学校园中游荡。同样是19岁,但那差距却是如云泥一般。
他靠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侦破许多案件,解出许多暗号,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将他的智慧全部发挥出来,解读了那个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小人或许只会被认为那是某人的涂鸦,根本不会想到其蕴含的深层含义,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满对他的敬意。
他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位在柯南道尔笔下活过来的名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1
《福尔摩斯》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对事情的真相有一种直觉。依靠着这种直觉,他几乎不用去现场都能把真相猜个大概。有一个案子,福尔摩斯很快就抓住了凶手,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在贝克街随便抓一个车夫就是凶手呢?福尔摩斯的推理到底正不正确呀?当车夫承认自己就是凶手时,令我大吃一惊!我的天哪!福尔摩斯是怎么推理的?简直是先知呀!后来听他讲解,令我恍然大悟。这时我才明白,原来福尔摩斯是用一点点的蛛丝马迹积累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图案,在用他的直觉弥补成一个完整的图案。
我真是太佩服福尔摩斯了!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2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下去。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3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破解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4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读福尔摩斯有感的作文篇15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