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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读后感1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可以记录自己的感受和想法,积累素材,为日后的思考和创作提供灵感。什么样的鲁迅读后感100字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鲁迅读后感100字,方便大家学习。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2

《鲁迅杂文精选》这本书收集了鲁迅的部分杂文,充分表现了鲁迅先生的坚韧人格和鲜明个性。杂文虽然古已有之,然而直到到了鲁迅的手里,杂文的艺术魅力和思想潜力才充分表现出来。在艺术形式上,鲁迅的杂文擅长分析,以其高度严密的论证,总能够在有限的篇幅里,一针见血地把道理说得深刻透彻,因此具有高度的说服力。同时,鲁迅杂文特别擅长使用讽刺手法,把社会上公然的、常见的、不以为奇的,但却不合理的事物,加以精练、夸张,给予辛辣的讽刺,使其文很有感情力量,常常能制强敌于死命。鲁迅经常运用典故或自己创造的故事,以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论述抽象的道理。总之,鲁迅的杂文,形式丰富多彩,手法不拘一格,莫不清新独创,给予读者以隽永的艺术享受。

对于文明,它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资本主义文明、半殖民地文明,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都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深刻地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对于社会,它对社会的一切黑暗、统治者的凶残、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都给予了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与此同时,对于统治者的压迫以及文化界同仁的污蔑攻击,鲁迅也不惜用杂文对他们进行毫不留情的讽刺。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爬和撞》。它笔锋幽默,赋有哲理性,是篇很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方法去做啊。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上那写努力是否值得?小时候学习自行车,可老是学不会,但我和自己说:我一定要学会。我想套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宋陈述这件事:“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渴望有所成就。”说的没错,在人尘的道路上难免遇到困难,重要的是看你能否克服它!

读了鲁迅先生的杂文,我仿佛看到了他本人正在对社会、事物做一个评判。文章详细的学出了作者的内心思想及观点。我忽然也理解了许多,更多的思考像泉水般涌现出来,读了鲁迅的文章真是能让人豁达开朗!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3

看了《阿Q正传》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原因有二:一是为阿Q的滑稽表演所吸引,然而又不由的使我沉思起来……其二,就是对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深刻观察力和犀利的锋笔不能不叫人称绝!

阿Q是鲁迅先生笔下成功塑造出的一个小农民,他生活在旧中国社会的最低层,深受封建主义和官僚的压迫和毒害。他无知,迂腐,麻木,挣扎在反动势力的魔爪之下不能自拔。就在那样的社会中,那样的环境下,Q有他绝妙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的本领。从而一次次地把Q从失败转为成功,从痛苦转为欢欣,从耻辱变为光荣!—这就是Q君的精神胜利法。

被别人打了,自己无力反抗,眼见“仇人”就在眼前,自知久战不能取胜,于是甩一句“儿子打老子,”得意洋洋,转身便走,此时他竟十分荣耀,因为他是胜…利者,多么可悲啊!

在当时的社会中难道只有一个Q君吗?不,Q君何止一个?他的朋友遍天下,他的化身满神州上到皇帝,下到平民这套看家的本领——“精神胜利法”何时失传了呢!

当满清皇帝正在做“天朝大国”美梦的时候,西方列强用洋枪洋炮打开了古老神州大门,立时,火烧圆明园,抢袭北京……清王朝无半点反抗的能力,遭到西方列强的凌辱,以致割地赔款签订丧权辱国的大小条约,自1840—1949年间共有一千多项,中华民族的主权丧尽了,劳动人民的血汗源源不断地流向西方……满清皇帝却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这是礼尚往来,以中华之物力讨国人之欢心,我天朝大国,物产丰富,无所不有,对待朋友就应诚心诚意”。

好个礼尚往来,中华民族已身陷水火之中,还白天做梦,自称“天朝大国”,这不是自夸自醉的精神胜利法吗?

平民施用“精神胜利”法便要在无知中死去,国家施用精神胜利法,便会在自我陶醉中沦丧,这就是鲁迅先生告诫世人的警语!

好在愚昧无知的阿Q时代已经结束,历史的列车已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康庄大道,中国人民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为四化大厦添砖加瓦,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使我们看到了祖国的未来。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使我们感到充实,我们再也不会使用精神胜利法自高自大,我们有了能力保护自己,武装自己,放眼世界,世界人民向伟大的新中国投来了惊奇羡慕的目光,中国人民有了真正的栖身之所,再也不会委屈求全,历史终将证明:阿Q及其它的秘诀已经化为推动中国人民奋起抗争的巨大动力!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4

他,是百年来文坛上的一座不朽丰碑;他,在重重包围中不断进行着突围,再痛苦中沉重地思索,将自己的灵魂与华夏大地的命运深切地结合在一起,终铸定“民族魂”的不朽传奇。是的,他,便是鲁迅,在熠熠闪耀的历史长河中尤其璀璨的一颗。

而多年来,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文章中读到的鲁迅,往往都是一个横眉怒目的斗士的角色,不苟言笑,运笔如神,从来都是大义凛然的样子。但在读完《鲁迅传》这本书后,一个不一样的鲁迅跃然纸上。他有脆弱、有痛苦、有彷徨、有挣扎,当然,也有在困难中的超越与涅盘。

天才从来都不是横空出世的,在其成长的路上必然有着鲜为人知的苦涩与酸楚,他的敏感与多疑,他的文章中不自觉透漏出的绝望与虚无,与他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晚年因病而死。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5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____的____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__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

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__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__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6

这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7

我第一次读到它就像一个朋友在和你聊天。这是这本书的独特特征。

我正在阅读这个变幻莫测的章节,正好是这本书的一半,与前五届大会的报纸、高跷、马等一定是鲁迅喜欢看的&39;。

否则,你怎么能写得这么详细?从这个角度来看,鲁迅小时候一定很贪玩,但这主要反映了鲁迅对家乡的爱。再往前看24条孝道,真是令人费解。这篇文章一定有深刻的意义。看来我得慢慢渗透。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猫老鼠”和“阿昌河山海经”是我在书中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就像听故事一样。在这篇文章中,鲁迅说了他恨猫的原因。老实说,我讨厌猫,因为它吃了我最喜欢的红烧鱼。但如果我记录了这一点,我可以把它和鲁迅先生相比较。标题叫做“我的猫老鼠”。虽然我通常不喜欢老鼠,但我读了这篇文章。突然间,老鼠很好。但是当我看到阿昌踩死了隐藏的老鼠时,我有点生气,为鲁迅失去了隐藏的老鼠而感到遗憾。更糟糕的是,阿昌不仅踩到了可爱的隐藏老鼠,而且还把指控强加给了猫。所以鲁迅错了猫。从一开始,我就不恨她了。

虽然张有很多礼节,但她是直截了当和简单的,可以帮助鲁迅购买“山海经典”。“潮华之夜”的内容很短,但并不缺乏经典。如果你想读这本书,你还得好好看看。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8

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华,她们比较重视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她们的人生境界,使她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1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她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悠哉哉的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了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女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还有的女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只是附庸风雅,她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她们比较实际,有点儿庸俗,好在她们读点书,能知晓一些事理。书能够影响人的心灵,人的心灵和人的气质又是相通的。一个人要想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漂亮或具有吸引力,那就去读书吧。

读书是女人的立身之本。喜欢读书的女人,学历可能不高,但一定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女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常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有人描述,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公道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胡说八道。经常读书的人,她们做事会思考,知道怎样才能想出办法。她们智商比较高,她们能把无序而缭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捉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谢绝盲目;她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萧洒自若、风姿绰约、秀色可餐。用一颗豁达的心去读书,才能体味书中的微妙之处,汲取书籍中的养料。一本好书,相伴一生。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自有黄金屋,学习别人的优点,你将成为一个精品;学习他人的缺点,你将成为一个废品,有为才有位。

女人伴着岁月读书,读很多了,也想写自己的书。女人把生活中的甜酸苦辣,把生命中的春夏秋冬,写在纸上然后变成铅字,他人就在读她写的书了。女人写的书,笔触细腻而温婉,思绪灵动而敏捷,字里行间,溶入女性独特的精神气质鱼肉百姓和心灵。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9

有时候就应当为了过去写写褪色了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不仅让他重温了那段岁月。也让我们这群晚辈了解到那个陈旧的年代。

作品的前几章就是追忆那段喜鼠恨猫的往事。童年时期的他也许就已经有爱小护短的良好品质吧。其实这也恰恰反应了他对敌人的恨铁不成钢。仇猫啊。原因甚多。东野奎吾的《恶意》中也流露出了对猫的愤怒。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他对猫的恶意也消失了。

他于是从“老鼠成亲”的.趣味中挣脱了出来。他认为也许能从书中得到别的有趣的事情。《山海经》中的“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二十四孝图》中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

有时候读着《朝花夕拾》。我就隐隐感觉自己在那年代里颠沛流离地活过一回。陈旧的思想观。腐败的封建社会。没有一种小孩子应该有的快乐。那时候。不被认可的应该有很多吧。他们也许都像鲁迅那样借笔消愁。他们虽说是写给那些浑浑噩噩的人看的。实质是为了安抚自己。对鲁迅我有着那样的一份敬意。他的一字一句我都感觉他是经历完千千万万的磨难后。用简短的语言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

他做事明了。不扭捏。对人和蔼。一个有着正确的思想观的中国人。没有谁能像他一样说得那么豪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他的一些话切切实实地反应了一个很真实的中国。而他是站在中国文学史上看得很高很远的人。对他。只能仰慕。被他熏陶。那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读过许多人的作品。而我偏偏就喜欢鲁迅写作的风格——高雅地讽刺着。他一点一滴的想法都借着笔流入每一段文字中。汇聚到产生共鸣的那群人的心里。

为这样来之不易的往事感慨。更为站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高人敬仰!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0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

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1

读中学的时候,学过好几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如《狂人日记》、《药》、《阿Q正转》等等,总是感觉老先生的文章晦涩难懂,乏味拗口,但为了考试还是硬着头皮按照老师的要求找重点、归纳中心思想、背诵重点语句,但随着考试结束的铃声也就扔到脑后了。

直到有一年暑假闲来无事,在家里的书架中随手抽出一本《鲁迅传》,刚翻了几页就被吸引了,随后一口气的读完。鲁迅先生坚强的`性格、顽强的革命斗志,独立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我!

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破败的地主家庭,当时旧__社会的动荡、内忧外患、民不聊生。世态炎凉、由繁华转为凄苦的经历很容易让人想到曹雪芹,另一个在__的晚期封建社会困顿的斗士。后来在广州,青年学生问他为什么憎恶旧社会,他回答:“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

是的,鲁迅先生恨,他恨这个社会的黑暗,同时也恨自己的无能。要知道,在绝对强大的事实面前再有力的个体思想也如萤火与之皓月,变的渺小无比。

鲁迅先生就是如此,面对逐渐衰败、日渐黑暗的社会,他多么想用他的力量去改变,可是现实给他的却是无情的创伤。

先生从人道主义转向了个人主义,由启蒙的悲观主义,转向了存在的虚无主义。从学生变成医生,从医生变成文学家,从文学家变成革命家。每一次的转变带给他的都是无情的打击。但先生是不屈的,也是不甘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正是先生从心底吹响的向旧__宣战的号角。

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民众。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先生对__现状的深刻认识和对__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__教育的堕落和读书人的悲哀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2

初读鲁迅先生的文字是在小学,那时候我和绝大多数同学一样,句中真意总弄不明白。当时的我只羡慕《故乡》中先生有像闰土那样的伙伴。白天河边陪我去河边捡贝壳,晚上陪我去西瓜地刺猹,我想我也会像迅哥儿一样开心的。可老师说《故乡》这篇文章写出了封建社会对农民精神的____,我却怎么也读不出来。久而久之,我和其他同学一样。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可敬又可怕。在即将升入初中的这个暑假里,经老师推荐我读起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妈妈说这是七年级必读的书目让我好好读。本以为硬着头皮也读不下去,没想到第一篇《狗猫鼠》就带给了我不小的冲击。

《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阐述了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要尽情玩弄之后,才吃下去。就和某些人一样“慢慢折磨弱者”,实在是无人性可言。第二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天生一副媚态。第三,总在配对时叫嚣。读到这儿,我不禁对先生的“骂__术”心生赞叹。连写童年回忆都不忘讽刺那些恃强凌弱,幸灾乐祸,喜欢慢慢折磨弱者的与猫相似的人。

《朝花夕拾—狗猫鼠》是鲁迅先生在受到__的____,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我想到了热播剧《觉醒年代》里的情节。第一次__________派出十几万劳工参战。众多同胞舍命____,才换来最终的胜利。但在战后的巴黎和会上。__作为战胜国,却被英、法、美、日要求。将战败国德国在山东____转让给____。而________派员却主张签约。当爱国学生为维护国家__振臂高呼时,____的____却向他们挥起了警棍。当蔡元培校长、__先生积极营救学生时,__里有谄媚____的____却主张严惩学生。面对______的____列强,她们卑躬屈膝,奴颜谄媚。面对手无寸铁的青年学子和底层同胞,他们却打着正义的旗号,挥舞着手中的武器。这媚强欺弱的个性不正是先生笔下唾弃的猫吗?

如今那个风雷激荡的时代已然过去了,但是鲁迅先生笔下的“猫”却没有消失。

我忽然想起我的一位小学同学,因为她胖胖的身材班上一些好事的男生给她取了一个“老母猪佩奇”的外号,她的沉默和周围同学的冷漠让这个名字伴随到她小学毕业。当时的我甚至在庆幸:还好自己默默无闻,不是他们攻击的靶心。现在回想起来,抓住别人弱点不断攻击的男同学、幸灾乐祸的我与猫又有什么两异呢?

翻完最后一页,慢慢合____本。想起叶圣陶先生说过“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心里”。我想此时此刻的我似乎渐渐读懂了先生那颗深邃的心。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3

五四新文化运动留给国人的是反帝反封建,而他就是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奠基人。他用白话小说对人吃人的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评击,他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他,就是鲁迅。

从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鲁迅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岁月,也可以说倾注了他大部分生命与心血在此创作中。翻开《鲁迅杂文选》,认识到爱国的伟大文学家最受争议的一面。

初读鲁迅的杂文,读到的也许是对它的不理解,但渐渐的发现杂文取材广阔、形式自由、短小精悍、语言精炼,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和完美统一,形成的是鲁迅独特的风格。

鲁迅的杂文被称之为“讽刺的艺术”。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一是夸张。从中看出,他将日常生活中“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至于可恶”,但又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足为奇的”人或事,“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艺术地写出某一群人的真实来,有意识地夸张被讽刺对象的某一方面,使起特点格外突出,达到讽刺目的。

鲁 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二是反语。从表面上看是对于人或事物的肯定和赞美,而实际上是否定以及讽刺,这种手法往往用来表达憎恨和愤怒的感情,具有强烈效果,让人读起来,不禁为之一笑,就如鲁迅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因为自己好作短文,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迎头一击。”

讽刺艺术之三则是比喻。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有政治的特点,但并不是完全系统地进行论证,而是经常以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含蓄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态度。这些比喻使得文章读起来具有强烈感染力和讽刺意味,有种恰到好处,画龙点睛的作用。

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四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用对方的话来攻击对方,找出对方相矛盾的说法和行为来讽刺对方。

乍看杂文,分成了许多小标题。第一篇的《热风》是第一本杂文集;第二篇《华盖集》作者将迫害和围攻比喻成交华盖运,在调忾中体现了辛辣的讽刺,表现出对敌人的藐视和嘲弄;《坟》则是1种比喻了;第四篇《而已集》表达他对敌人的极大愤慨和决心用手中的笔同他们斗争的决心;而《三闲集》可看出鲁迅先生明确批判立场和针锋相对的批判作风;《二心集》则表明了自己对统治者怀有“二心”,与他们势不两立而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决心和勇气;《伪自由书》以时事短评为主,[)这是运用反语;《南腔北调集》以作为对那些无聊文人攻击的回答;辑入《花边文学》里的杂感,全部是以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短评,是鲁迅对于社会批评的进1步开拓;《且介亭杂文》表达了先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的愤慨和帝国主义丑陋行径的不满;最后一篇《集外集》可看出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态度。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4

鲁迅先生的杂文是在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创造的他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进行了批判;探索和研究国民性问题,暴露和批判过敏性弱点;对旧中国社会的思想,文化,文学进行了广泛广泛而深入的批判;积极歌颂了人民群众和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事业,鲁迅的杂文一次被称为“中国的民族魂”。

鲁迅在小说散文等领域取得了卓越的艺术成就,而且他一毕生心血和精力,创造了大量的独树一帜,无与伦比的杂文;这些杂文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对促进整个中国的革命斗争的人民的思想解放起到了巨大作用。鲁迅用犀利的笔,写下了“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刺敌人要害,发挥无可代替的战斗作用。这些杂文对生活的反应敏感迅速泼辣犀利,战斗性强。正如先生所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是政府的手足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自上而下的血路来的东西。

这些文字确实激烈又尖锐,短时间内,太过频繁的阅读,带来了一定的反面效应。一件事物关注的太多,即便是好的,可能也会变了味道。然而它真的变了味道,物极必反,在此,虽无这般夸张,但是得懂得如何适可而止,点到即可。书,就慢慢读看了。闲暇之余,翻将几页来看,倒也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嫌隙的也并不是文字本身,而是自己在文字的基础上附加了个人的情感。报喜不报忧,见好不见坏,在长篇累读之后,精神疲乏,需要另类的、轻松的文字来解脱,来释放。

更或许,我就不该只看一个人的文章,只欣赏一种风格的文字。鲁迅的文字是动乱年代的写实,这些苦难动荡的日子,多多少少给我加重了沉闷与压抑。然而我,又是那种见不得伤口的人,尽快终结这样的痛苦,回到我的、真实的、和平的世界,岂不痛快?再有兴致,百家各样的文字,调剂着看,换换异样的口味,领会异样的风采,正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应该别有韵味。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5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____家,又是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__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

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____,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____,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____。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鲁迅读后感100字篇16

闲暇之余,我翻开了一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了第一篇《狗、猫、鼠》,文中有很多段落我晦涩难懂,但是我对这篇文章细细品读后,觉得文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义,文中通过描写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令我深深的回味。

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写,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起仇猫的原因“一、他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有捉住,捉住,有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这让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抓住别人的错误或者弱点不放,不弄点什么事情出来就不会罢休,或者躲在角落里偷笑,从来不会去帮助改正,恨不得把人一棒槌打死。

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____。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对此,我感到我们这一代肩负着重大使命,因为我们的对手素质如猫般强大残暴。

合____,心中思绪万千,感到受益匪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突然感到好痛快,或许,这才是这篇文章的独特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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